优先举荐。资助期内每年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人才(团队),直接纳入“江海英才”市级引进专项(产业类)实地考察。(1)事业编制调配。支持对象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或调配的核心成员,单位无空编的,可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事业编制,三年周转期内享受事业身份待遇。安家补贴。在市区购房的,给予个人(或团队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)100万元安家补贴。高层次创业人才(团队),资金资助。经“江海英才”市级引进专项(产业类)评审,给予个人100-500万元、团队200-60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。场地保障。由项目落户地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、研发和生产用房等物理空间,(2)租金实行“三免两减半”。金融支持。对获“江海英才”市级引进专项(产业类)200万元(含)以上资助的个人或300万元(含)以上资助的团队项目,获资助之日起三年内,市“江海英才”天使投资基金原则上给予100-500万元股权投资,其他项目择优投资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,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。对高层次创业人才(团队)企业,市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原则上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股权投资,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。





